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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用爱撑起一片艳阳天

  • 上传日期:2010-4-1   阅读次数:23245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:admin
  •     有人说,律师,接手的大案越多,在社会上的名气越大,赚的钱也越多,这是成功律师的标志。李艳丽律师则有点不同。从199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至今已经15年了,她谙熟法律知识,精通业务技能,但在她心目中,看到弱者愁苦的脸上绽开笑容,才是她最知足,最快乐的事。多年来,她扶危济困,帮穷救难,竭诚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,她的付出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,多次被评为“三八红旗手”,“济源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”,2007年,因维护上访妇女的合法权益,被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、河南省司法厅共同授予“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”。
        一、“你的笑容,是我最好的报酬!”
        一天,一个愁容满面、衣衫破旧的女人找到律师事务所,说自己的儿子被人误伤了眼睛,没钱冶,也无人管。她絮絮叨叨地诉说自己的委屈和困难,最后把认真听她絮叨的李艳丽当成了救苦救难的菩萨。
    那时,法律援助还未能落到实处,可常常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踏入律师事务所的大门。李艳丽知道她没钱交律师费。“可我们不能都将他们拒之门外,她们太可怜、太无助,太需要法律帮助了”,李艳丽叹口气,接手了这起没收任何费用,困难重重的案子。
        委托人无法提供被误伤的确切证据,李艳丽顶风雨冒酷暑,自已出钱,上郑州下洛阳,寻找一切可以作证的人。在经过艰难的诉讼、执行之后,委托人终于得到了她应得的赔偿。那个衣衫破旧的女人一脸灿烂,要将代理费补上,李艳丽没有收,她说:“你的笑容,是我最好的报酬。”
        李艳丽那颗女人的心总是容易动情——为那些穷困的、无助的女同胞们动情,为那些受到伤害却不知道该如何办的弱者们动情。于是,她常常做一些只干活不收钱的案子,无形中便担起了法律援助的担子,担起了维护妇女、儿童合法权益的担子,尽管法律援助中心后来成立了,但她依然如此。从业十五年来,她共办理各类维权案件数百件,为弱势群体减免律师代理费三十余万元。
        二、“和我一起维权吧,社会需要我们这群人!”
        2001年李艳丽担任河南艳阳天律师事务所主任,8年来,她以所为家,呕心沥血,把一个小所办成了济源市一流的律师事务所。2003年,律师事务所准备在内部设置专业部门,分管不同的专业案件。李艳丽提出设置一个维权部,专门为那些妇女、儿童,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。这一提议在所内引起争议,一部分律师认为:律师事务所是一个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,发展经济才是硬道理,而那些为弱势群体维权的案件,都是骨头案,没有收入或收入很少,而律师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办理案件,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听当事人“痛说伤心史”,他们认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定位应是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,设置维权部完全没有必要。客观的讲,这些律师的看法符合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。但李艳丽坚持认为,律师事务所发展经济没有错,但还应承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重担,为弱势群体维权更能让大多数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公平,更何况,帮助一个落难的人实现社会公正,他会感激一辈子,我们虽然不需要他们的感激,却需要他们相信律师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,这是律师这一职业存在的灵魂!面对所内律师的疑惑,她用自己多年维权的信念、多年维权的事实,发出了真诚的倡议:“和我一起维权吧,社会需要我们这群人!”
        就这样,艳阳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她的带领下,不仅成立了维权部,而且设置了专业的妇女、儿童维权接待律师,开通了维权电话,每天二十四小时接受弱势群体的无偿法律咨询。每个律师都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老百姓,认真办理手中的维权案件。艳阳天律师事务所在妇女、儿童维权方面的突出贡献受到了市里的表彰,不仅李艳丽个人被授予先进个人,艳阳天律师事务所也多次被授予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单位”。
        三、把妇女、儿童维权工作做的更好
       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,李艳丽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,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。而做为一名女律师,她深知女性为家庭、为社会的付出以及她们心灵上的困惑。 做为一名白手起家,辛苦创业的女性,她更知道女性创业的艰辛和不易,更知道她们创业中可能出现的问题,遇到的困难。从2004年起,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累计向女性创业者发放了法律服务互动卡5000多份,女性创业者凭法律服务互动卡,可以享受到无偿法律咨询,及无偿审查、修订合同的专业法律服务。她的这一举措深受创业女性的喜爱。在她们手足无措,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,是艳阳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,一个答复,一个建议,一次合同修订,让她们豁然洞开,避免了灭顶的损失,开启了一片新的天空。
        李艳丽的付出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,她被大家推举担任了济源女律师协会的副会长,这为她更好的从事妇女、儿童工作创造了更好的条件。2006年,她与济源妇联联系,推动并最终成立了“妇女法律援助委员会”。她在女律师中间开展“女律师百起维权案件活动”,动员女律师不仅自强自爱,而且主动承担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案件。她多年承担妇联指派的女性维权援助案件。今年,她又动员济源全体律师成立“妇女维权志愿律师团”,参与到济源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中来。
        李艳丽是一个美丽的女性,她的美丽源于的她的爱,源于她对女性工作的真诚与付出,源于她为弱势群体托起一片艳阳天的坚定信念!
        相信她定能将妇女、儿童维权工作做的更广、更深、更好!
        她始终认为一个律师的良好形象和奉献精神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,积极参与市法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。在处理社会纠纷中,关注弱势群体,着眼于纠纷解决,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才是最重要的。
    她说:“往事值得追溯,但不值得沉醉。我喜欢律师工作,更知道法制社会律师的重要性。我愿把自己的全部精力献给神圣的律师事业。”
        虽然成绩只能代表过去,但她坚信,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,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,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,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,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。